联系电话:0913-2126249
热词:妇女 最美家庭 两学一做 双学双比 计划生育
官方微信
扫一扫,一键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主页 ->维权法苑 > 法律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摘录)

更新时间 2016-10-13 11:18:00   来源:渭南妇女网     阅读次数: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编辑:phpcms】


热点资讯

媒体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