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13-2126249
热词:妇女 最美家庭 两学一做 双学双比 计划生育
官方微信
扫一扫,一键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主页 ->维权法苑 > 法律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摘录)

更新时间 2016-10-26 11:17:00   来源:渭南妇女网     阅读次数:

第四十六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编辑:phpcms】


热点资讯

媒体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