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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渭南市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来了,您关心的都在这~

更新时间 2023-06-25 15:44:52   来源:渭南妇女网     阅读次数:

渭南市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近日,渭南市妇儿工委印发《渭南市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把构建普惠性庭教育指导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打造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完善精准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确立为今后一个时期家庭教育发展的根本目标,推动渭南“十四五”时期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为准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构建覆盖城乡、公平优质、均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为工作抓手,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根本目标,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全市提升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增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覆盖面、精准度和有效性,更好满足家庭科学育儿新期盼新需求,推进渭南市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法治保障

坚持立德树人

坚持系统推进

坚持家长尽责

坚持守正创新

总体目标

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公平优质、均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机构健全,市、县(市、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数量明显增加,稳定规范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发展壮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加普惠、均衡、多样和优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健全有力,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市家庭教育新格局基本形成。

重点任务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宣传宣讲

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培训安排,融入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家庭教育宣传周等各类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精神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优化立德树人良好家庭环境

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各县特色的系列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月”、“秦东父母大讲堂”、“渭好家”家风家教进社区等各具特色的家风家教主题实践活动,让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走进广大家庭,融入日常生活。

(三)营造立德树人良好社会氛围

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中常态化设立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专栏专题;在各类媒体、公共场所、公交车辆等刊播家庭教育公益广告;在城乡社区普遍设立新时代家庭观宣传栏、最美家庭光荣榜,为家庭立德树人提供舆论引导和社会支持。

(四)深化开展立德树人理论研究

围绕立德树人家庭教育根本任务,加强新时期家庭教育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新需求的科学研究。确定和发布渭南市“十四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落实课题经费,组织专家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有计划地推出一批高质量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健全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和激励机制,为党和政府推进家庭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服务。

贯彻落实家庭教育法规政策

(五)宣传贯彻家庭教育法规

努力提升全市家庭教育法治化水平,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全市“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在家庭教育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落实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法定责任,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六)完善家庭教育策措施

强化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的政策支持,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健康教育服务等重要内容。适应生育政策调整,推动出台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措施,为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提供友好政策和友好环境支持。制定渭南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开展工作督导和试点评估。

(七)推动家庭教育行业自律

支持和引导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健康规范发展,依法依规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探索建立渭南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准入机制,制定规范管理标准。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资质评定,逐步推动持证上岗。

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八)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全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市、县级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协助相关部门统筹辖区内家长学校建设、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指导服务队伍建设与培训、指导服务机构监督评估,配合开发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产品,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探索和推广有地方特色、有群体适应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

(九)巩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推进家校、家园共育的重要方式,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提升纳入学校、幼儿园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纳入教师考核和教育督导内容。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十)规范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指导

城乡社区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城市社区建校率达90%以上,农村社区(村)建校率达到80%以上。家长学校每年至少组织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十一)统筹利用公共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服务时,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婚育、科学养育知识和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指导。婚姻登记机构通过举办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聚焦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理念、抵制高价彩礼等新型婚育文化,强化婚姻家庭责任和义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活动中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每年开展至少4次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或指导服务,鼓励开发多样化、有质量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产品。

(十二)培育扶持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2025年底各县(市、区)力争培育1个家庭教育类社会组织。持续推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面向本单位职工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持续推动居委会、村委会依托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向居民、村民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十三)持续拓展家庭教育媒体服务平台

加强网上家庭教育知识传播和家长学校建设,搭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和咨询服务平台,开设精品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一步拓展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服务平台,开发短视频、动漫等易传播、易学习的数字化服务产品,探索个性化、定制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样态。开展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促进家长深度参与和学习,提升指导服务的科学性、有效性、互动性、便捷性。

打造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

(十四)培养高素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

鼓励和支持师范院校开设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专业人才。重点办好渭南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积极推动成立渭南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学会、协会),推动建立家庭教育研究培训基地。有计划系统地培训立足当地的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积极推进家庭教育职业化与专业化发展。

(十五)汇聚高水平家庭教育专家队伍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家庭教育类学术社团等有关社会机构,广泛吸纳从事家庭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组建来源多样、学科多元的家庭教育专家智库,为家庭教育政策制定、课程开发、队伍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持。

(十六)加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健全家庭教育志愿者和志愿团体登记注册、培训、激励制度,广泛吸纳热心家庭教育公益事业的教师、律师、儿童工作者、心理咨询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五老”人员、专业社工、大学生等组成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为家庭提供公益性、适宜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完善精准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

(十七)探索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均衡发展机制

促进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在全市城乡均衡配置,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引导优质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家庭教育纳入区域协作、对口帮扶内容,为薄弱地区开展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培训、咨询服务及产品等支持。

(十八)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机制

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推动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探索利用现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类家长学校、校外活动阵地等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规范适宜的育儿指导服务。将科学育儿知识纳入家政服务培训,提升家庭科学育儿水平。

(十九)完善特殊需求和困境儿童家庭指导服务机制

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阵地,发挥网格员、儿童主任、妇联执委、志愿者等各类队伍作用,健全本区域特殊困境儿童、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等群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综合信息台账,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地区,城市流动人口集中、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集中等重点地区,广泛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工作,提高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监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事件发生。

构建全链条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二十)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协调机制

依法依规完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向属地社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师资和场所等,鼓励有家庭教育需求的家长进入社区家长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家长学校学习。对城乡社区居委会干部、儿童主任、妇联干部等进行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创建并发挥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作用,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有效机制和模式,及时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和做法。

(二十一)健全协同育人沟通衔接机制

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各种组织形式,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配合落实“双减”任务,协同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合力解决孩子手机成瘾、网络沉迷及心理健康等问题。支持儿童参与社会实践,努力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在教育追求、教育资源、教育策略上的深度融合。

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保障经费投入

完善督导评估

强化示范引领

来源:渭南市妇儿工委办

【编辑:php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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