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13-2126249
热词:妇女 最美家庭 两学一做 双学双比 计划生育
官方微信
扫一扫,一键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主页 ->维权法苑 > 典型案例 > -正文

《法律讲堂》——女性如何面对婚外恋

更新时间 2013-02-25 14:50:00   来源:渭南妇女网     阅读次数:

朋友们好!上次谈了不少有关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的问题。今天咱们就运用这些权益谈点具体的。

据我所知,妇联组织在解决婚姻家庭和两性问题上是比较权威的。这既是她们传统的无可置疑的工作领域,又是她们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仅省妇联每年就要具体解决此类问题达1300-1500人次,占她们整个维权案件受理量的50%左右。数字真不小,足以反映群众对她们的信任,足以见得她们解决此类问题的能力(我作为其中一员,当然也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啰!)那么,群众要求解决的此类问题又都是哪些内容呢?

首先,男方婚外情的投诉比例最高,占1300-1500人次的受理量的40%-50%。其中婚龄15-20年的家庭多发。我见过年龄最大的男性婚外情者是89岁。你可别笑,谁说男性婚外情是青壮年的专利?

我对男方婚外情认识是这样的,说出来你不一定同意,就当交流吧。你也仔细想想我的意见。男方婚外情,是指男方已有合法的妻子,但又爱上了别的女人,并且 与之保持较长时间的稳定的两性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合法妻子的权益,造成了不能调和的家庭矛盾。这是法律不允许的(看看《婚姻法》就清楚了)。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婚姻是以情感为核心因素的。他不爱你了,爱上别人了。情感没了。婚姻谈不上了。离婚不就解决了吗?协议吧,想离婚,让男方拿出过错 赔偿来。当初你想和我结婚就结了,十几年过去了,你想爱上谁就爱上了。你我过不下去了,离婚,你就得付出代价,拿钱买个“安生”。否则,有单位的,单位要 管你;有住房的,社区要管你;我还可以请个律师,三天两头地找你“理论理论”,给你上上法律课什么的。你还一意孤行,那咱们就让律师把你手里的财产、你和 那个女人的事查个底儿掉,法庭见吧!让你的事大白天下,你的钱还得分我多半……。如果事情真是这样,还不难解决,妇联也接不到那么多投诉了。 事情往往是妇女念之“夫妻一场”,念之“儿女还小”,念之“有个家不容易”等等,而“下不了这个手”。她想让男方重新回来,可以原谅他,重新好好过日子。 她会等,等他回心转意;她会更加温柔,百般呵护他;她会更加殷勤,把他的一切安排的妥妥帖帖。但结果是令人失望的。我刚才说了,“情感”是婚姻的核心因 素。既是核心,就是第一重要的,最不可动摇的。就像一个人,他的心脏出了问题,不跳动了,你让他四肢健全,肌肉发达,那还有用吗?没用了。如果男方婚外情 的“感情”已经成熟,已经稳定了。他反而会觉得你的温柔、殷勤是多余,是累赘,是自作多情。你的等待也只能换来他行为的更加放纵、嚣张和不可一世。所以如 果男方已有一年以上的婚外情,我的主张是敢于面对婚姻现状,理智分析,多保财产,争取在“不幸”中获得“大幸”。离婚是唯一途径。应该承认,这种选择和打 击是痛苦的,是撕心裂肺的,但是,情感是法律不可作为的。我们不理智的面对,又能怎么样呢?鲁迅不是也说过,人生有时也要“直面惨烈的血淋淋的”现实吗? 更何况,祸依福所兮,说不定你离开一个薄情寡义的“小”男人,又会得到一个厚道善良的大男人,好日子不是又开始了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封建卫道士让妇女 “忍辱负重从一而终”,让夫妻“还怕丢人只能白头偕老”,离婚妇女被人瞧不起,可现在是什么时代了?二十一世纪了,“神五”、“神六”都上天了,下次就该 轮到女宇航员坐“嫦娥号”上月球了,咱还不该也追求追求自己的幸福呀!在法律的规范下,每个人都按照自己喜爱的方式,去生活、去寻找快乐,这正是当今社会 快速发展、以人为本的大趋势呀。姐妹们,“生活是不相信眼泪的”,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进步。前面的路不通了,退几步,再寻条路走,“条条大路通罗马” 嘛。生活也许就这么简单!

应该提醒姐妹们的是,婚外情不是“婚外恋”,不是“一夜情”。“婚外恋”、“一夜情”是男性随意的性行为,情感因素 少,尽管这也让人“恶心”,但是情感没变,就可以“挽救”,也值得“挽救”。迷路的孩子,错在迷路,但他还是要回家、想回家的,对吧?那就让他回来,欢迎 他回来,回来就好。错是错的严重了点,但改了,还是“好同志”嘛。有人说,太恶心了,接受不了。那也行,前面不是说过了吗,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方 式生活,你就自己选择吧。
还有件事我想说叨说叨。不知姐妹们想过没有,为什么男方会爱上另一个女人,甚至抛下已生活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 长年头的妻儿去另结新欢?这除了男人的性格特点、心理素质、道德层次、法律知识外,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这个第三者一定有比他妻子强的地方。我这样讲不是 为谁辩护,这确是事实。哪个地方强了,强了多少,这正是需要妻子们反思的。我们不是要迎合男方,我们妇女的权益和他们完全平等,不存在谁迎合谁的问题。可 是家庭要和睦,两性要和谐,夫妻要互爱,孩子要成长,我们多学习一些,多思考一些,多进步一些,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吗?婚姻是需要呵护,需要成长的,是需 要整个家庭的共同培育的,你说呢?

【编辑:phpcms】


热点资讯

媒体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