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妇联:
2015年“三八节”前夕,全国妇联将表彰一批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要求陕西省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9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6个。根据省妇联 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市向省上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各1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各1个,参加省上联评,经省妇联审核确定后报全国妇联。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全国三八红旗手
1、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突出贡献。
5、须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手或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司局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
8、各推荐单位上报的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应适当向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倾斜。尽量减少推荐专职妇联干部。
(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员工占该单位员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司局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县以上(含县级)妇联组织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二、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妇联要高度重视,精心挖掘,结合实际,好中选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各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或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人1个,参加 市上联评,经市妇联遴选、联评后,将确定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上报省妇联,参加省妇联评审。所有被推荐的候选人及集体将优先作为今后省、市两级三八红旗手 (集体)候选人。
2、各县(市、区)妇联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意见,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 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 将以上情况形成推报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与其它材料一并上报市妇联。
3、各县(市、区)妇联须将登记表及事迹材料(3000字)一式三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务必于2014年12月1日前报送市妇联维权宣传科。
联 系 人:薛育君
联系电话: 0913—2126250
电子邮箱:wnfl__weiquanke@163.com
附件:
1、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2、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渭南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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