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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美丽庭院示范户(村)” 评选命名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1-11-02 09:00:58   来源:渭南妇女网     阅读次数:

渭妇通〔2021〕32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美丽庭院示范户(村)”
评选命名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引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来,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美丽庭院示范户(村)”评选命名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美丽庭院’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激发妇女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大家投身到环境整治工作中来,实现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村庄巷道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妇女群众幸福感显著增强的良好局面。
二、评选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所有行政村本地常住户。
三、评选标准
按照“庭院布局美、环境清洁美、布局协调美、低碳节能美、行为文明美”五方面的要求,开展评选活动,即:
1.卫生清洁美: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2.摆放整齐美:居室和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乱涂等现象。
3.布局协调美: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形成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4.低碳节能美:自觉节约用水用电,参与垃圾分类,抵制白色污染,倡导节能降耗的低碳生活方式。
5.行为文明美: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承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  
四、评选数量
每县(市、区)各推荐上报3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2—3个示范村,高新区,经开区各推荐上报1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1.推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示范性和代表性。
2.申报要求。申报示范户应填写《渭南市“美丽庭院”示范户申报表》(附件1);申报示范村应填写《渭南市“美丽庭院”示范村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事迹”一栏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300字;近年来已被市上命名过的“美丽庭院”示范户(村)不再申报。
3.名单公示。被确定为“美丽庭院”示范户(村)申报对象后,各县(市、区)要在所在村镇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材料报送。请各县(市、区)妇联,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妇联发展宣传部,同时每个申报类别附3张现场照片(电子版)。
5.评选命名。经各县(市、区)妇联,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初审,市妇联评议后,印发命名文件,并在2022年“三八”期间进行表彰。

联 系 人:罗普方    
联系电话:0913—2126254
电子邮箱:wnchb06254@126.com
 
附件1:渭南市“美丽庭院”示范户申报表
附件2:渭南市“美丽庭院”示范村申报表
渭南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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