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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最美职业女农民”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8-07-12 16:41:23   来源:渭南妇女网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女农民队伍,树立职业女农民先进典型,根据《渭南市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妇联、市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找评选“最美职业女农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及条件

1.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及管理的女性个体,或从事与农业产业链相关的行业的女性个体。

2.数量:各县(市、区)按要求推荐3-5名,全市累计寻找、推荐、评选40名左右“最美职业女农民”。

3.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连续从事农业产业5年以上,当前家庭以农业(含农业服务业)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生产经营效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一倍以上;

3)热心农村公益事业,能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发展,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产业影响力;

4)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5)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新型职业女农民资格证书者;

6)没有违背党政纪有关规定、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二、评选程序

1.程序:渭南市“最美职业女农民”推荐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妇联、农业部门审核、网络公开展示投票,市妇联、市农业局联评的程序进行。

2.命名:经联评后,确定“最美职业女农民”的人选,将会获得市妇联和市农业局联合颁发的“最美职业女农民”荣誉证书,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前后进行颁奖,并优先获得市妇联和市农业局的项目扶持。

、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妇联、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职业女农民参加评选活动,并严格按照程序,坚持原则,真正把在农村农业一线的优秀典型树立起来,以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巾帼之力。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要一致,并真实可靠。

2.填写附件《渭南市“最美职业女农民”推荐表》并粘贴照片,表格内的事迹简介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3.电子文档图片资料。推荐表图片资料文件格式统一为jpg,电子文档应包含1张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二张工作或生活照。电子文档发送至wnchxb06254@126.com

4.各县(市、区)妇联、农业局对所有申报的对象进行综合评定,8月30日前上报市妇联城乡科(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一并报市妇联城乡科)。

人:吴小瑛

联系电话:2126254

邮寄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21号市委机关2号院

   编:714000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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