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残日的由来
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
二、助残日的意义
每年一次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动员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及数以亿计的群众参加,形成了强劲的声势和规模,为众多残疾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三、宣传口号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残疾人返贫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参与扶残助残文明实践,共创和谐文明社会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
残疾人是最大的少数群体,但是,残疾人却很少出现在大众视野中,残疾人生活中的诸多不便,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残疾本身,而是目前的无障碍设施不完善,以及人们的偏见与不理解,我们呼吁,关爱残疾人,让每个生命得到同样的尊重。
请用平等的态度接纳他们
请不要占用盲道
请把无障碍设施留给他们
帮助他们前请先征得同意
不要紧盯残疾部位看
给他们更多赞许和鼓励
不歧视 不排斥
不要乱打手势
来源:人民日报、中国残联宣文部
【编辑:phpcms】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