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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年!让我们一起对家庭暴力说“不”!
更新时间 2020-02-28 21:30:01 来源:渭南妇女网 阅读次数:
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四周年。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单位有责任!
用人单位
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单位、个人
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制止家庭暴力,制度有保障!
强制报告:
学校、医疗机构等
发现家庭暴力,应及时向
公安机关
报案。
家暴告诫:
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
告诫书
。
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
人民法院
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
让我们一起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勇敢说“不”,
积极寻求帮助!
温馨提示
汉中市妇联维权热线
12338
或
0916——2626280
来源:女性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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