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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21世纪了,还搞“株连三代”?

更新时间 2018-06-11 15:50:06   来源:中国网观点中国     阅读次数:

都21世纪了,还搞“株连三代”?

本月初,河南信阳罗山县“打击盗窃民航旅客财物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办公室”,针对当地4名偷盗嫌疑人,发出一则劝返告知书称,“必要时将其父母、兄弟姐妹、儿子儿媳、女儿女婿曝光”“全部拉入诚信系统,限制出行,株连三代人”“在其家门口、村口悬挂‘飞天大盗之家’”牌子等。此事一经曝光,引发热议。

6月9日,该“办公室”就这份劝告书又发布声明公开致歉,称“有关乡镇在开展工作的时候,方法简单不当,法律意识淡薄”,对此表示歉意,并及时撤回通告。“法律意识淡薄”,这一点说得一点也没错。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未经公民许可,不得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株连三代人”若实施,更是滥用职权、严重侵犯公民个人权利。

都21世纪了,还搞“株连三代”?

这件事情,很容易让人想起,上个月刚被曝光的广东揭阳惠来县鳌江镇的10户家庭,房屋外墙上被当地政府人员用漆喷上了“涉毒家庭”的字样。类似的违规执法、甚至是违法执法,近年来时有发生。比如一些地方不时冒出的“公审大会”、计划生育或拆迁工作中,以饭碗施压,让公务员、教师等公职人员做家属工作。

从“株连三代”式执法来看,表面是为了积极治安、打击犯罪,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但这样的执法,牵连到无辜之人、或者说对犯罪主体以外的相关或非相关人员以同等苛刻相待,已经走向了法治的反面。

理想的社会形态中,法治和人文应是并驾齐驱的两辆马车。若法治盛人文衰,则社会往往陷入残酷、寡情,有了秩序,但会少了人情味,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大体似此;若法治与人文俱衰,则如纷争之乱世、暴政之荼毒,秩序和人情味俱无。

都21世纪了,还搞“株连三代”?

在现有法治体系下,公权力不仅有打击犯罪、维持秩序的功能,更有保护个人隐私和名誉的功能,而后者即是人文的重要部分。摒弃人文而去追求速成的“法治”,等于折了一只翅膀去飞翔,是不可能提高和进步的。

从人文的角度来讲,所有的执法都应是为了人,为了人更好,为了实现更好的人。法治是工具、人文是目的,人文又是促进法治的重要动力。而法治所应对的公平与正义,本身就是人文的一部分。不以一个人的错误去牵连其他人,即为人文底线;解决一个问题不引发更多的问题,便是有效执法的基准。

所谓人文,即以人为中心,而非该事件中的以案件为中心。“飞天大盗”是需要法律惩治之人,但其父母、兄弟姐妹、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只要未参与犯罪活动,则是需要法律保护之人。更何况,这里面还牵涉到孩子,竟然让学校、老师去做孩子的工作、从孩子身上打主意,这本质上何尝不是一种“人质”思维?

所以,综观类似的执法逾矩,无不是少了人文思维,结果与法治背道而驰。就“株连三代”“飞天大盗之家”,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说,“这不是目的,只是一个办法”,但这个办法显然是下下策。无论什么时候,人文理念都不能牺牲,它的重要程度,是判断进步与否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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